牢记嘱托 见行见效|卓朗科技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 | 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处置不良资产”名义非法集资



以“处置不良资产”名义非法集资

某资产管理公司宣传其专业处置不良资产,受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目前管理的资产包价值几十亿,现将部分资产包在某金交所挂牌,推荐群众购买,合同约定收益率在6%到12%,如不能按时完成处置则由该公司回购。2022年底,该公司项目陆续出现兑付困难,公司与投资者签订了分期兑付协议,但2023年3月完全停止兑付,上百名投资者到公安部门报案。

  经公安侦查,该公司所谓的优质不良资产项目大多是一些低价收来的价值比较低的资产包,无抵押或抵押不足,难以处置变现。目前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部分骨干人员已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拘留。

  案件警示

  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目前全国仅有5家,受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市仅有1家,且以上公司均不能借投资不良资产处置业务为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同时,根据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有关文件要求,金交所应严格落实“不得向个人(包括面向个人投资者发售的投资产品)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产品”、“不得通过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等方式在其它省级行政区域展业”、“不得为异地企业发行产品”等相关规定,如有企业劝导个人投资者购买金交所产品要谨防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

  案例来源于天津市非法集资举报中心,使用视频、图片、文字等均作为公益宣传用途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